关于长春市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建议
 
  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调研组

  按照市政协的工作安排,我们课题组对长春市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调研,直观地感受到了国家学前教育普惠性政策实施所带来的新变化。通过调查走访,我们也发现我市普惠性民办园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占比较少,师资匮乏

  目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较公办幼儿园占比较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仍存在优秀教师缺乏,工资待遇较低,每月平均工资在1800--2500之间,社会地位不高,教师流动性较大。受访者表示政府目前提供的学习培训机会的时间与幼儿园工作时间相冲突,有的则表示培训内容希望针对民办园所目前管理及教学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教师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一定制约。

  2.认知偏差

  某些受访的园长表示与政府缺乏沟通,对相关政策的表述仍有疑惑。有的民办园长表示还不太清楚当前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植政策和行业监管,有的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来信心不足,存有对是否继续办普惠性幼儿园心存疑虑。

  3.收费较低

  长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收费管理,目前我市城区二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日制保教费为600/月,县区一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为300/月。根据限定的标准,入园收费低,幼儿园入不敷出,导致其自身运营困难。

  4.补贴不足

  市政府对正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100/月,1000/年补助,区级未有配套,资金不足,影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良性发展。

  二、意见建议

  1.制定合理标准

  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收费有一个合理的、明确的参考标准,根据不同投资及规模的幼儿园办学成本,考虑到幼儿园场地租金、人员工资福利、日常运营、设备设施维修及折旧等办学成本,制定出有科学依据的收费标准,以保证普惠性民办园能可持续健康发展,使得更多的优质幼儿园愿意主动加入到普惠性民办园行列中来。建议全日制保教费由600/月提升为700/月,由300/月提升到400/月。以保障幼儿园良性运营。

  2.加大资金投入

  市级政府对正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100/月,1000/年(按10个月补助)补助提升为每生150/月,1800/年(按12个月补助),区级政府做好配套。允许政府的奖补资金用于教师的五险缴纳,减轻园所的资金压力。

  3.加强队伍建设

  提供教师培训时间最好在寒假和暑假期间。培训内容最好集中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准管理与教师一日带班流程等具体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需求及短板上。

  4.提高教师待遇

  依法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允许政府的园所奖补资金缴纳教师的五险,减轻园所的资金压力。

  5.扶持民办教育

  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措施,落实减免税费等政策。落实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综合奖补、减免租金、以奖代补、免费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的同等待遇逐步加大对教师荣誉的奖补力度。引导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

  6.搭建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长春市幼儿园管理系统,录入全市各类幼儿园信息,增设优质资源共享等功能,初步实现管理信息资源共享。

  撰稿人:王春梅 市政协委员、长春市铭远教育学校校长  

  李铁顺 省政协委员、仙客来教育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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