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和发展长春市农村学前教育的建议
 
  农村学前教育专题调研组

  2010年开始,国家和社会对学前教育发展越来越关注,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并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乘着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强势东风,长春市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园所数量、规模不断壮大,普及程度明显提升,但也出现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问题。为此,本调研组通过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从园所建设、师资队伍、保育教育、收费和管理等方面,对长春市3个城区和4个县市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感到长春市的农村学前教育存在财政投入不足、公办资源少条件差、师资水平低、教育质量不高、民办幼儿园数量多管理难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学前教育的整体发展。

  一、长春市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投入不足,经费预算有待提高

  县级财政仅将公办教师工资、普惠性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金纳入财政预算,很少安排其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绝大部分幼儿园都是以园养园、自负盈亏,导致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阻碍了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2.公办教育资源不足,办学条件有待改善

  每个县城几乎都是1至2所公办园,仅能容纳县城适龄儿童的25%左右,随着城镇化建设和二孩政策,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将面临极大压力,不能满足幼儿入园需求。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实现了每个乡镇有一所中心园建设目标,但幼儿园办园条件和水平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村级幼儿园亟待提高。

  3.教师编制不足,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由于省里没有出台幼儿教师编制政策,出现了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不足、专业不对口、年龄结构不合理现象。各地大部分通过小学转岗或园内自主招聘等方式来开展教育教学,但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师生比甚至达1:20,缺编、专业不对口、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村级幼儿园缺编现象更为突出。民办幼儿园教师因为没有正规的工作关系所制约,没有相应的生活保障可依赖,没有优越的前景可展望,教师队伍就应了那句古语:“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来的来,走的走,优秀教师难以留下,造成了教师队伍极不稳定,导致降低招聘门槛,幼儿教师良莠不齐,农村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水平整体不高。

  4.教学行为不规范,小学化倾向急需扭转

  一部分幼儿园一日生活安排不合理,以集体教学为主,教学行为不规范,不注重幼儿良好习惯的培养和个性的养成,缺少游戏和户外活动时间,严重违背了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特别是农村一些民办幼儿园,只图经济效益,很少顾及社会效益,迎合部分家长的错误需要,提前进行小学教育,可以说,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已是一个十分严重、十分普遍的问题,幼儿天性、童真全被泯没,入小学后厌学、弃学现象较重,扭转学前教育“小学化”已迫在眉睫。

  5.民办幼儿园管理难,办学行为亟待整治

  由于农村民办幼儿园点多、线长、面广,导致有关部门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管不到位,力度不足。近年来,各地普遍开展了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行动,但从整体上看,还是临时性、阶段性的联合集中整治,缺乏长效机制,一些违规办园、非法办园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对民办园的监管,涉及到教育、公安、消防、交通、市场监督、民政、卫生等多个部门,目前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还存在盲区。如果将担子全压在教育部门,真是孤掌难鸣,因为教育部门没有执法职能,对一些不具备办园条件、没有整改价值、安全隐患大的民办幼儿园,即使贴了封条、下达了取缔公告,也达不到实际效果。

  6.民办幼儿园审批门槛高,消防验收有待解决

  《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各地民办幼儿园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几乎承担着60%的教育任务,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随着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关注,依法办园已快速提到日程。过去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多数是无证经营,即使取得相关证照,但也因现在的审批条款调整,而达不到规定标准。尤其是在消防验收方面,各地普遍存在着一大部分事实存在的民办幼儿园,由于不符合消防验收的建设前的土地规划、图纸审核等手续,即使按照消防标准进行改造,公安消防部门也不予验收,造成“黑园”遍地,民办幼儿园的消防验收问题急需解决。

  二、加快长春市农村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的建议

  1.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重点保障公办幼儿园运转、基础建设、办学条件改善,以及各类幼儿园教师培训、贫困家庭幼儿救助等,保证学前教育优先发展。

  2.构建政府为主导,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各级政府要把学前教育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区全力构建“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公办、民办并举的服务体系”,农村乡镇着力打造“以中心园为主导、村级园为延伸”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改善乡镇幼儿园办学条件。我市农村教育总量大,各地财政现在即使将转移支付和教育附加费全部用于教育,也难以保障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发展,其中大部分资金都用于了义务教育,在国家强劲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时期,保证学前教育发展的资金难以全额落实。建议省市统筹,增加专项资金拨付额度,确保各县市区能够进一步实现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中心园。增设村级幼儿园建设发展专项,尽快补齐我们长春地区村级幼儿园设置的盲区,确保老百姓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3.建立教师补充招聘的长效机制

  出台幼儿教师编制政策,合理确定师生比例,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参照中小学教师补充招聘办法,解决幼儿教师编制不足、专业不对口、年龄老化等系列问题,并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工资、保险、评优等政策,确保幼儿教师享有和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4.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一是出台《长春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借鉴其他外地作法,建议出台《长春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等地方性管理条文,建立健全督导评估体系,明确管理权属、工作职责,规范办园行为。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议从省市层面推进,针对《关于印发〈各有关部门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的通知》(综治委[2002]17),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职责、细化分工,构建“政府为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联防、联控、联管”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镇街参与、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

  三是理清消防和市场监督部门的审批权限。协调公安消防部门,参考其他县市区采取“按照建筑面积出具消防意见书”做法,根据民办幼儿园办学规模,明确由具有出具消防审批手续职能的公安局、消防大队,对新建园严格履行消防审批手续,对已有老园,不应考虑土地性质,经整改合格后,应予以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协调市场监督等部门,接到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举办幼儿园受理函”后履行部门手续,积极配合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化解市场监督部门、教育部门关于办园许可的政策冲突问题。

  5.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一是健全教研网络,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各地教育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家型、研究型的教研指导团队,积极开展园本教研、县级研修活动,为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提供理论支撑。调动幼儿教师培训积极性,侧重理论和实践能力培训,不断转变教育观念,坚持保育教育相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由注重知识性传授转变为关注幼儿情感态度、行为习惯、品德能力的培养。

  二是利用农村丰富的资源,推进幼儿园特色发展。各地应充分开发农村特有的动植物、自然地理环境等贴近幼儿生活的教育资源。积极开发幼儿园课程,构建具有本土特点、园本特色的符合幼儿发展规律的课程体系,全面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调研单位:农安县政协

  撰 稿 人:于德斌 市政协委员、农安县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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